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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大唐猎妖军当伙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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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章 手里呀捧着骨灰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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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男人,陈玄帆感觉身边的男人大部分还算很正常,但就是界限把握不好。

  怎么说呢,有时候献殷勤,女人首先想到的都是防备。

  有些话吧,如果觉得别的男人对自己老婆说了会想砍人的,就尽量别说了。

  保持起码的尊重和安全距离,就很好。

  这种觉悟,是给他带来过切实好处的。

  女人对男人的容忍度普遍高,要求却很低,仗着长得不错,和这一招装绅士,陈玄帆没少蹭好处。

  夏天有饮料雪糕,好评如潮。

  冬天有奶茶红包,赚的不少。

  除了一些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极品,还有在婚姻中遇人不淑把所有男人当仇人,歇斯底里发泄不满的妇人,会让人很崩溃之外,一切都还挺好。

  别看现在捧着的魂瓶里是个厉鬼,很显然,也吃这一套。

  厉鬼怎么了?

  现在是厉鬼,生前也是个女人。

  对待性情多变的女鬼,只需要更多的尊重,乃至于恭敬。

  但是,又不能太过分,不然就成了舔狗。

  舔狗,就失去了自己的尊严。

  一个没有自尊的人,他的恭敬只会被认为是毫无价值可言的垃圾,不值得被重视和回礼。

  人必先自爱,而后人爱之嘛。

  所以拍鬼屁是要拍的,但不能把姿态放得太低。

  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拍的鬼屁,值钱吗?

  能得到的多少好处?

  肯定没有一个守礼的俊美猎妖军后起之秀,得到的更多。

  赏赐下人,随后一块银锭子就行了。

  送礼,能送一块银锭吗?

  那肯定不行。

  所以,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,陈玄帆可是花费了一些心思的。

  首先他身上这从头到脚的就不一般。

  玉冠束发,脑后挂着古铜色发链。饕餮暗纹的黑色锦袍,宽袍大袖,走动间腰背挺直四平八稳。

  阴风拂过如美玉的俊脸,发丝飘起,铃声泠泠。吹起袍袖衣角,如芝兰玉树临风展,风流潇洒。

  就这一副卖相,围起来收门票不过分吧?

  这么折腾所谓何来?

  当然是为了捞好处。

  他这么冒险与厉鬼共舞,为的是什么?

  就是为了捞好处。

  所以要尽善尽美,不过是出卖一些色相而已,咱有这条件,何乐而不为?

  李忆卿有了面子,自己能落下好处。

  这买卖,划算。

  美人厉鬼李小姐让猎妖军答应的最后一件事,就是让陈玄帆亲自护送她的魂瓶出清河县城。

  此前她传话让陈玄帆进崔家,刘一勇没答应。

  担心他会折损在里头。

  事情到了这里,也是时候表示出一点强硬了。

  玄武卫的一个校尉到了清河县,这就是底气。

  城内的百姓又多半去西城城外,更是少了顾忌。

  “李小姐有话,但讲无妨。”刘一勇就回了这么一句。

  说的简单易懂一些,就是你大声说吧,咱们不打算跟你商量着来了。

  能答应的就直接答应,不能答应的就直接谈崩。

  没有商量的余地。

  堂堂的大唐猎妖军,能为了百姓的身家性命妥协,但不能一味的妥协。不然让那些不安分的妖魔邪祟邪术修士知道了,还以为咱们好欺负呢。

  于是,全清河县剩下的人,就都知道了陈玄帆成了李忆卿指定的捧瓶人。

  答应,还是不答应。

  这是个问题。

  不答应,势必少不了得动手。

  玄武军的武道六品的校尉和厉鬼打起来,清河县至少得没小一半,十天半个月内,阴气散不了就别想住人。

  李忆卿手下还有近二十个恶鬼,她还能招来多少不得而知。

  甲字队这些军卒退走还是留下?

  如果退走,城内留下的这些人,恐怕活不下来几个。

  留下,肯定会有危险。

  陈玄帆瞥了一眼周围看着自己出城的百姓,不由的叹息了一声。

  这还剩下好些人呢。

  不是所有人都能舍下家先顾命的。

  都是普通人,把房子和房子里的东西,看得比命重要的人多得是。

  这有错吗?

  大战一起,房子可能会被毁掉,里面辛苦积攒的家业也都没了。安身立命的本钱没了,留着命受罪吗?

  升斗小民,一辈子都不见得能在县城有套院子。何况还有可能是祖辈留下的。

  故土难离,是因为离了这里,没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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