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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大唐猎妖军当伙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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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0章 到了安阳县城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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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还在他们体内,还在一点点的被消化吸收。

  吃天材地宝的好处就在这里,它能给人炼化的时间。

  而不像吞吐灵气,一旦离开灵气之地,没能炼化为自身气血的,就会在呼吸之间消散于天地之间。

  但是为了不露馅儿,甲字队的军卒还要像往常一样吃饭。正好陈玄帆离开这几天,他们也能以此为借口少吃点。

  肚子饿了没饭吃,难受。

  肚子不饿硬要塞,也不好受。

  不过这个时间不会太久,如果不能充分的吸收为己所用,到头来还是浪费。

  何况,军卒们没有练气资质,要靠武道功法呼吸吐纳,本身就要慢上一些。

  所以陈玄帆才会提醒他们,抓住机会。

  而且相信军卒们也是明白。

  可是史大俊的话说的铿锵有力,没有像以前插科打诨玩花腔,还有点拍马屁嫌疑的回答,却让他有些疑惑了:“嗯?史大爷,你话说的这么中听,我怎么觉得有些假呢?”

  “陈伙长,你什么意思呀?我这是……”

  “他这是被吓到了。”金少爷不紧不慢的过来,边盛饭边拆史大俊的台子,“这一次春耕驻防,甲字营死了两个老卒,刚才都尉发了文书上报,今年不招兵,估计不久后就会有边镇兵卒补上缺额。”

  说到这他轻笑了一声,道:“所以咱们史大爷不仅自己拼命,他身边的山海二将也被他赶骡子一样赶着修炼。因为三人一组,死了的兄弟去了,剩下的军卒八成就得退出猎妖军。”

  每次出营都意味着危险和死亡,所以回来之后都会有减员的可能。

  这时候,也会有军卒要面临去留的问题。

  三人为众,一人死,余者难安。

  猎妖军三人为众,在确定是一队的兄弟之后,彼此便是生死与共。虽然没有发下誓言,但几经生死之下,早已是血肉与灵魂都密不可分。

  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!

  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!

  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!

  生死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
  比夫妻还要更加亲密,所以很难接受有人替代死去的兄弟,取代他的位置。

  而且即便是补上了人,想要有生死之间性命相托的信任和默契,也很做到。

  尤其是在一起多年的老卒,更是如此。

  他们大多会选择离开猎妖军去边镇,也有一些会被动离开。

  校尉和都尉会查看这些老卒的神智,如果认为他们不适合继续留在猎妖军,他们也必须得离开。

  在面对擅长玩弄人心的妖魔,或是蛊惑人心的鬼物的时候,神智上的清醒就无比重要。

  而经历了兄弟惨死的军卒们,神智就像是被在坚壁上破了一个大洞。

  若是补不上的话,太危险了。

  所以,回营之后,出现伤亡的军队,会有至少一个月的休整期。

  用来确定最终的去留人数和要补充的兵卒数量。

  上报之后,上峰会下达调令。

  若是本军都尉没有推荐的人选,便会从边镇调人过来。

  这是大唐对边镇军卒的一种晋升赏赐。

  有些军卒没有资格成为猎妖军,便可以先投军。在边疆浴血奋战之下,修炼到八品境界,就有机会被调往猎妖军中。

  甲字营有老卒战死,算是给了丙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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