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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零娇村花嫁给了闷骚糙汉子皎若星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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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别丢下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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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正午,烈日当头,阳光炙烤着大地,连空气都是滚烫的,甚至能闻到泥土被烤焦的味道。

  天气实在太热,路上半个人都没有。

  躺在村口白杨树底下的丁香,只觉得脑子一阵剧痛,然后一段段记忆像放片子一样在头脑中倒带重播。

  上一辈子的她被她的心机继母蒙蔽,一直都没有认清她的真面目,还以为她是真的把自己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疼。

  最后才知道她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,吃人不吐骨头。

  镇上粮店的会计因为喝醉酒摔坏了脑袋了,现在上不了班,想找一个会记账的过去救急,若是干的好了以后还有机会转正。

  丁香的舅舅是村里的干部,他去镇上开会,正好知道了这件事。

  不由就想到了丁香,她当初也是念过中学的,还算认得几个字,这个工作也不累,正适合她这样娇滴滴的女娃。

  从村里到镇上去,平日里大家都是直接走到村口去搭个顺风车。

  有时候村里有人赶牛车或是拖拉机去镇上买东西,就能将人带过去。

  只是去镇上粮店报到的那天,丁香在村口等了半天都没看到人,最后怕时间来不及就只能走小路。

  她沿着小路往山上走,到了山顶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了一条黄色大狗,冲着她扑过去,她从小到大最怕狗了,一不小心就从山上滚了下来。

  而她自己不但把腿摔折了,人也摔晕过去了。

  她被人从山脚下救了直接放在了村口白杨树底下,那时候一表人才的下乡知青李玉棠刚从外面回来,正好碰上了。

  丁香昏迷期间感觉自己被人背着走了很长一段路,她只记得那人的脊背很宽阔,给人很安全的感觉。

  她一直以为救她的人是李玉棠,也因此对他产生了好感。

  他本是从城市过来的下乡知青,小伙子人长的精神,又上过学,会识文断字,是招女孩子喜欢。

  后来因为响应国家号召,知识青年大批返城,但是每个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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