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六章 惯犯
骗了吴瑶瑶,更不能容忍。
“算了吧,只是二十斤猪肉,抓到了又能如何?我看你就是没事找事,有这时间还不如回家睡大觉呢。”陆之昂实在瞧不上李云清小题大做的劲,他什么都好,就是太耿直了,脑子一根筋。
“云清哥,我觉得你同窗说得有道理,作为当事人的我,也不打算去报官,天色很晚了,我和张叔要先回去了,年臻那边就拜托你多照顾了。”
吴瑶瑶不是不想抓到那个人,只是觉得确实没什么用,关上几天也没什么意义,他要是不肯把肉还回来,就算官府出面也没用,耽误自己的时间还耽误别人的时间。
“瑶瑶,你还小,不能听这种人的话,我们不能冤枉任何一个好人,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人,你们的做法等同于帮凶,姑息养奸,知道吗?”
“啊?有这么严重吗?”吴瑶瑶发现李云清好像有一种执念,好比一个直男,做人的原则就是直来直去,黑白分明,疾恶如仇。
陆之昂嘴角上扬,对着吴瑶瑶解释道:“你可能还不太了解你这个哥哥,他关心起一个人来就十分较真,你要是不按他的思路来,他可能今晚都睡不着觉了。”
李云清黑着脸:“闭嘴。”
“行吧,那就依你之见,我们走报官,绝不放过一个坏人。”今晚注定回不去了,“张叔,今天要委屈你了,你放心,住宿费我出。”
张叔摆摆手,“别管我,我有车,也带了被子。”他每次出门都会带上小被子,蓑衣,以防万一。
“这是给你的车费和晚饭钱,明早我们就在这里汇合,一起回村。”吴瑶瑶掏了两贯钱给张叔,不能让人老人家吃亏才是。
陆之昂看到吴瑶瑶第一眼就是惊艳,他见过不少美女,像她这么灵动的还是头一个,更特别的是,这样钟灵毓秀的姑娘还挺通人情世故,比如说对待自己被人骗的事情,她的想法与他不谋而合。
有意思,不愧是李云清喜欢的人。